不動產說明書是每筆交易的法定文件,下斡旋前必須先看完、簽名確認
產權清不清楚、現況有沒有瑕疵,是影響你後續能否追責的關鍵
說明書上的登記面積、使用分區、土地持分,都需要自己比對、不能只聽仲介口頭說明
2026年4月起,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三項必填揭露事項
簽了名就代表你「已知悉」,事後發現問題、要追責的籌碼就少很多
簽了名,就代表你知道
不動產說明書是每筆成屋交易的法定文件,下斡旋前仲介必須提供。這篇文章拆解5大項目,讓你在簽名前就知道該確認什麼。
我碰過一個買方,第一次買房子的時候,看了一間桃園的老公寓,很喜歡,仲介說明過一遍,他也覺得沒問題,直接下斡旋。
簽約後才發現,說明書裡已經勾選了「有漏水情形」。
他說他「有翻過」說明書,但沒逐欄確認。
問題是,他簽了名。
那個簽名在法律上代表「買方已閱讀並知悉」。漏水這件事,他在簽約前就「同意接受」了——不管他記不記得看過那個欄位。
這種情況我在實務上看過不只一次。共同點都是:買方以為仲介說明過就沒問題了,卻沒意識到說明書上那個簽名是自己的,不是仲介的。
什麼是不動產說明書?
不動產說明書是台灣法規規定,仲介在買方下斡旋前必須提供的法定文件,類似一棟房子的「身分證」。
它記載的內容涵蓋產權狀態、建物現況、周邊環境、交易費用估算,以及土地與建物的管理使用情形。買方簽名後,法律上就代表你知道上面寫的每一件事。
根據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,不動產說明書視為買賣契約書的一部分。這代表上面的每一個勾選、每一行文字,都具有法律效力。
我的立場是:說明書你應該在下斡旋前全部看完,而不是簽完才問問題。
5大項目逐一拆解
1. 產權——這間房子是不是「乾淨的」?

產權這塊,是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項,因為它直接決定這房子買了能不能順利過戶。
幾個重點要確認:
登記用途:上面寫的是「住宅」還是「一般事務所」或「廠房」?你要買住的,就要確認登記用途是住宅。用途不符,貸款條件、後續使用都會受影響。
登記面積:說明書上的坪數要跟你當初看的物件資料核對。說明書通常已換算成「坪」,但如果看到的是「平方公尺」,記得換算(1坪≒3.305平方公尺)。
屋齡:就是建物完成日,從「使用執照」核發後算起,可以直接在說明書或謄本上看到。
土地使用分區:住宅區、工業區、農業區、鄉村區——你要買住的,土地分區最好確認是住宅相關,而不是農業區或工業區,否則貸款跟使用都有限制。
土地持分:你的房子佔這塊土地的幾分之幾。大坪數的持分會比小坪數多,這是正常的。這個數字本身影響有限,但它是你財產的一部分,還是要確認。
最容易踩雷的地方是這個:限制登記。
如果產權上有「限制登記」或「私人設定」,代表這間房子可能有糾紛,或是共有人之間有未解決的問題。仲介說「沒關係可以處理」不算數,你要在下斡旋前確認這個問題已經有明確的解決方案,而不是事後才發現沒辦法過戶。
2. 標的物現況說明——房子的「健康報告」
這一欄的勾選項目,是後續追責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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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項目 | 說明 | 小巫建議 |
|---|---|---|
| 漏水 | 有無漏水歷史或現況 | 有勾選即代表你已知悉,簽名後無法再以此追責 |
| 修繕紀錄 | 曾經修繕過的部位 | 了解修繕原因,判斷是否根治 |
| 格局變動 | 現況與原始測量圖是否一致 | 比對「建物測量成果圖」,確認有無違建或加蓋 |
| 行動基地台/中繼水箱 | 已於2020年5月起納入記載 | 確認位置與距離,自行評估是否接受 |
| 非自然死亡紀錄 | 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、自殺、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 | 這欄空白不代表沒發生過,仲介的調查範圍有法定限制 |
格局這塊特別值得多花一點時間:說明書裡通常會附「建物測量成果圖」,是官方登記的格局圖。你可以拿這張圖跟你現場看到的格局比對,確認有沒有哪個地方是「額外施工」或「加蓋」——在雙北老公寓這種情況相對常見。
關於凶宅這欄,要特別說明:
說明書上記載的是「產權持有期間」,也就是現任屋主持有這間房子的這段時間內有沒有發生過。如果是更早之前的前任屋主持有期間發生的,法規上仲介不一定有義務主動揭露。
實務上仲介的調查方式是詢問賣方、現住用人,或透過鄰居、里長、網路媒體報導等管道查訪——不是連結到什麼官方資料庫直接查到的。所以這欄空白,不等於完全保證沒問題,只代表仲介在合理調查範圍內沒有查到紀錄。
如果你特別在意這個問題,除了看說明書上的記載,也可以自己上網搜尋物件地址,或直接問鄰居。
2026年4月起,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三項必填
如果你現在正在看中古屋,手上拿到的說明書版本應該已包含以下三個新增項目:
① 海砂屋檢測標準更新:過去海砂屋的氯離子含量是以「新拌混凝土」標準檢測,但成屋早已完工,混凝土是固態,無法用同一套標準。新制改以「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」為依據。這套標準以前根本不適用於成屋,現在才算是對的。
② 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揭露:如果房子所在地區不在自來水事業的直接供水範圍(例如坡地社區或部分高樓),社區可能依賴自設加壓設備供水。新制要求賣方必須揭露這個設備是否存在,以及後續由誰負責維護。設備老化後的維修費用可能不低,這件事買之前就該知道,不是入住後才發現。
③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揭露:賣方需說明建物有無設置光電設備、是法規要求設置還是自行裝設、設置位置,以及由誰管理維護。「自己裝的」跟「法規要求裝的」,後續的責任歸屬差很多,不是看到有光電板就好了。
另外,不動產說明書本身也新增了「建築能效標示」欄位——就算這棟房子沒有光電設備,仲介也必須在說明書上告訴你這棟建物的節能等級。
我的立場是:現況說明欄裡有任何勾選,你都要逐項確認清楚,而不是掃一眼就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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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周邊環境——300公尺內的嫌惡設施
說明書會標記物件300公尺內的設施,包括學校、行政機關、醫院,以及大家比較在意的:墳墓、廟宇、電塔、變電箱、基地台。
你在看屋時可能已經注意到了,但說明書是一個正式記載,建議你在這裡再確認一次,避免事後「我當初不知道旁邊有這個」的爭議。
4. 重要交易條件——你還要準備多少錢
這個部分會告訴你,除了房價以外,你還需要準備哪些費用——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謄本費,以及仲介的服務費。
說明書裡的數字通常是「高估版」,因為仲介一開始很難精確計算每一筆,所以會先高抓,實際結算後多退少補。
這個項目不太容易踩到大雷,但建議還是先看過,讓自己對總資金需求有個底,不要到了要付款時才發現現金缺口。
5. 土地與建物管理使用情形——社區有沒有「隱藏問題」
這裡記載的是社區管理相關資訊:有無分管協議、基地是否有被佔用情形、通行道路是否有爭議、目前管理費金額、公共基金狀況。
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地方:屋主有沒有積欠管理費?
這聽起來是小事,但如果屋主積欠管理費多個月,理論上要在交屋前結清才能完成移轉。這件事仲介本來就應該幫你提前確認,但如果你在說明書裡發現這個問題,最好在下斡旋前就要求仲介明確說明如何處理。
權狀(謄本)跟說明書的關係
說明書上記載的資訊,應該要跟產權謄本上的內容一致。
謄本分成兩張:
土地謄本:記載地號、使用分區、面積、土地持分
建物謄本:記載門牌、屋齡、建材(一般為RC鋼筋混凝土)、用途、主建物面積、附屬建物(陽台等)、共有部分面積
你可以簡單比對:說明書上寫的坪數,跟謄本上「主建物 + 附屬建物 + 共有部分」算出來的數字,是否能對得上。
另外,我們常在廣告上看到「室內可用空間」這個說法,通常指的是主建物加陽台的合計面積,不含公設。如果你拿到的廣告坪數跟說明書上的數字兜不起來,先確認對方指的是哪個坪數定義。
如果前後資訊對不起來,一定要在簽名前問清楚。
我相信買賣房屋的人應該要有能力看懂自己的交易文件,而大多數人都被「有看過說明書」這件事誤導了——看過跟看懂,法律上的結果差很多。
仲介的責任是輔助,不是代替你做判斷。說明書上那個簽名,是你的。
如果你現在正在看某間房子的說明書,有哪個欄位看不懂——歡迎留言,我直接回答。
或者把這篇傳給也在看房的朋友,讓他在下斡旋前先看完這5個項目。
FAQ
Q1:不動產說明書怎麼看才算看完? 不是翻過一遍就算。建議你依照本文的5大項目逐一核對,特別是產權欄位的「限制登記」、現況說明的每一個勾選項目,以及凶宅紀錄欄位,確認沒有疑問再簽名。2026年起新增的三個欄位(海砂屋檢測、加壓受水設備、光電設備)也要逐一確認。
Q2:不動產說明書 vs 謄本,哪個資料更準確? 兩個都要看。謄本是地政機關的官方登記資料,法律效力最高;說明書是仲介整理給買方的說明文件,兩者內容應該一致。如果有出入,以謄本為準,並要求仲介說明落差原因。
Q3:看不動產說明書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步是什麼? 是現況說明欄的勾選確認。很多買方看到這一頁就快速帶過,但這裡每一個勾選都代表你「已知悉並接受」。漏水、格局變動、基地台——只要上面有勾,簽名後你就很難再回頭說「我不知道」。


